律师解析:
根据一般的司法惯例,和解书理应由
纠纷双方
当事人亲自签署。
这是由于和解书代表了双方对纠纷处理结果的终极认可,其
法律效力不容忽视。
若非由当事人亲自签署,便极有可能引发纠纷,质疑和解书的有效性。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例如当一方当事人因身体健康状况导致无法亲笔签名,或是另一方当事人获得了合法的授权委托,受委托人的确是可以依照授权代为签署的。
但是,这样的授权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形式与要件,确保其合法性和严肃性。
总而言之,作为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和解书只有在经由签署者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表达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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