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外地区域的
债务欠条在本地区进行
诉讼的情形需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常而言,若当事各方之间已事先签订明确的
管辖法院协议,则应依据该协议的约定行使司法
管辖权;
如无此类协议存在,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因
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可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的人
民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
在此种情况下,若本地区恰好为合同实际履行地,便具备了在本地进行诉讼的条件。
举例说明,在涉及
借款纠纷的案件中,
出借人为接受货币的一方,其所在地即可视为
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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