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公司面临
债务危机之际,股东退出
股权的事宜颇为复杂且需审慎对待。
首先必须确认公司的组织章程中是否有任何关于股东撤资或
退股问题的特殊规定。
倘若并无此类特别条款,根据一般的规则和惯例,股东是无法随心所欲地撤出投资的,然而他们却可以通过
股权转让的途径,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售予其他股东或是第三方。
当公司处于负债状况之时,退股的股东需要为其在退股之前公司所背负的债务,在其
出资额度之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股东在此过程中有
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等
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可能需要为公司的
债务承担更为沉重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