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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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的行为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罚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包括涉案金额、犯罪严重性和主观恶意。若收废品者不知情但物品确为赃物,可能因过失犯罪。法院会考虑从轻或减轻情节,如自首和退赃。无充分证据证明知情,可能免于刑事责任。

购买不明来源物品通常不担责,但明知是赃物还购买,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中国法律,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出售非法汽车,通常不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您未核实对方是否合法拥有汽车,或以极低价格交易,或通过非正规渠道销售,可能违反法律。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隐瞒犯罪所得,面临刑事追究。请务必谨慎行事,避免卷入法律风险。

若不知情收购赃物,可视作善意第三方,无需担责。原物主可向出售者追偿损失,要求退款。不明真相收到盗窃物时,应视情况处理。若合理价格购买且有正式发票,买卖合同有效,买方无需担责,有权拒绝返还。

若不知情收购赃物,可视作善意第三方,无需担责。原物主可向出售者追偿损失,要求退款。不明真相收到盗窃物时,应视情况处理。若合理价格购买且有正式发票,买卖合同有效,买方无需担责,有权拒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