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破产清算精选解答 >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剩余债务怎么办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剩余债务怎么办

时间:2024.09.18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870人
律师解析:
当一个主体所拥有的资产不满足完全清偿其所有债务之时,其对剩余债务的处理方式将受到特定法律法规以及债务性质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若一家公司陷入破产清算阶段,剩余债务极有可能无法再得到清偿,然而,倘若在此过程中发现该破产企业还有其他应该被分派的可支配财产,债权人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参照破产财产分配计划进行额外的分配。
至于个人债务方面,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债务关系,那么债权人仍有权在债务人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持续进行债权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