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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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就那么点背,你死心眼子的借出去钱的债务人死翘翘之后还把财产给偷偷摸摸地转移走了,那这个时候你得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咱自个儿的权益了。

如果你的债主死了,并且他在去世前把财产都转给了别人,那么这个时候你就要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和第五百四十一条,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首先,得先看看你的债主是不是真的把财产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卖给别人了,或者是为了帮别人还债而做了担保。然后,还要看那个接受财产的人知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

当涉及到不履行债务责任的债务人生命终止之后,其家庭成员可能会有恶意转移债务的意图,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依照我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以及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向继承人提出要求,要求他们在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额偿还。若遗产已经被恶意转移,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裁定该遗产转移行为无效,同时要求继承人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如若债务人在实施财产转让行为之后不幸离世,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债务人遗留下来的财产索要债款。这里所述之遗产实则涵盖了债务人过往拥有的所有财产,旨在为其生前所负债务提供偿付途径。倘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存在恶意转移财产以规避债务责任的不当行为,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此类行为。在遗产清算环节,理应优先处理并清偿各类债务。

若债务人于离世之前有实施为逃避债务而进行的财产转移行为,这种情况或可被视为恶意变现资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向司法机关发起诉讼程序,并请求撤销此类资产转让行为,进而通过追回已被转移之资产以用于偿还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