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实施
刑事拘留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即自公安机关向
违法行为主体正式
宣告刑事拘留的当天开始计算,并延续至整整三十日为止。
在此,须特别强调指出,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各自直接
管辖的案件过程中,针对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对
被拘留者在
拘留期限内进行二十四小时内的讯问。
若经调查发现不应
拘留的情况,应立即予以释放,同时发放相应的
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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