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聂嘉仪律师,海南大学法律硕士。现为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曾担任中国交通广播FM90.5《律师在线》栏目嘉宾。 聂嘉仪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及非诉讼业务。曾服务的顾问单位有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等。 自执业以来,聂嘉仪律师一直从事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办理,具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经验。代表性民事典型案件:胡某诉湖南润达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诉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湖南省高速百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王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再审一案;湖南金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曾某诉湖南航天远望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谭某诉李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等民事案件。代表性刑事案件:戴某销售假冒伪劣注册商标商品罪、黄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案件。同时,也为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多个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作为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服务宗旨,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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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醉驾被刑事拘留的人,通常不让探视。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办案时用的临时性手段,目的是限制犯罪嫌疑人或有重大嫌疑的人的人身自由,方便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拘留阶段,亲属一般不能探视被羁押者。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这是一种很严格的侦查手段,目的是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不良行为的发生,所以,通常情况下,法律不允许亲属探访。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可以探视。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在侦查环节上,当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地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此期间,由于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为确保侦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避免出现串供等不良现象,家属的探访往往会受到限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内,仅有律师有权进行探视会晤。而对于亲属或者朋友欲获取相关信息的请求,通常须通过案件调查处置机构予以协助。然而,看守所将保障被拘留人员基本生存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同时也允许亲属为其提供必要的衣物及生活用品。

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期间,其亲属往往无法亲自前往看守所进行探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经过授权并具有职业资格的律师才有权在特定时间段内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接触和交流。然而,对于亲属而言,若想深入了解嫌疑人的具体状况,通常需要透过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渠道或者委托律师进行相应的咨询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