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咱们说的就是那种借钱不还时间长了就过了法律保护期的情况,也就是诉讼时效过了。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就得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的规定来了,第192条说。如果债权方起诉,但是被告方说这个欠款已经过期了,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支持他不还的。尤其是从你借钱那天开始算起,如果超过两年时间,那算是你错过维权期限了,很遗憾。

跟你说,咱们去法院告别人,要求他们保护我们的权益,这个起诉的有效期是三年。也就是说如果别人跟我们借钱没按规定还,那咱们得在欠款期限过后的三年内跑到法院去告他。要是过了这三年,咱们有可能因为时效问题,失去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了。当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有什么特殊情况,否则法院不会保护超过二十年的权益诉求的。所以咱们平时签借条的时候,要注意还款期限,一般来说,这个诉讼时效就是三年。

今天我要给大家科普下什么叫做“诉讼时效”。你看,咱们平时借钱后,有些时候会忘记让对方还款,等到时间久了才想起来要找债主还钱。别着急,这里有个小窍门告诉你,就是这个“诉讼时效”。它是指我们在借钱之后,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钱的话,我们就得在三年内去法院告他。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那法院就不会帮我们追回欠款了,除非是那种特别长的时间,比如超过二十年,这时候法院可能会考虑帮我们延长诉讼时效。

就是我们去法院告别人要保护自己的权利,那得在3年里面告才行。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欠了你钱,他没按照你们商量好的还钱时间还,你就得在他欠你钱的这3年里告到法院去。当然,要是过了这3年,你再去告的话,可能法院就不管了呀。不过,如果你的权利被他们伤害是从很久以前开始的,但只要还在20年以内,法院还是会给你一个机会的。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就要赶快告诉法院,让法院给你做主。

其实,要是欠条过期就算打官司也没啥用了。你知道吧,咱们国家有个《民法典》,其中第一百九十二条就说了,如果欠债的老哥们觉得自己不应该还钱了,那他可是有权这么说的。这个意思是说,你要是在规定的期限里面不去讨债的话,人家可是有权不用还你的,而且在法院闹起来还能挑出你欠条已经过期的毛病。不过,要是在剩下的半年里遇到了《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突发事件,让你没法去要账,那这时候的时间就会暂时停止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