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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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中被害人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在诈骗犯罪案件中,受害者的判定基准如下:诈骗行为的被害者既可能是国家、集体,亦或是个体个人。任何受到伤害或者损失的人,都可视为受害者。对于构成诈骗罪的罪犯,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惩罚,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附加刑罚或者单独处罚。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得知道所集资金是违法的; 2.行为人能预见到投资者可能受损,还放任这个结果; 3.行为人夸大项目回报,隐瞒风险; 4.行为人明知项目无盈利可能,还继续集资。 简单来说,关键在于行为人对非法性与后果的明知与放任。

集资诈骗判定标准:其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在主观方面是故意非法占有集资款,在客观方面实施了欺诈手段非法集资,例如虚构用途、假证明以及高额回报来诱骗他人。没有经过批准就面向公众进行集资属于非法行为。个人涉案金额超过十万、单位涉案金额超过五十万,被视为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