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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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担保措施主要通过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两种途径实施。其中,保证人通常应为与案件无直接利益关联、拥有稳定居所及收入来源且具备履约担保能力的成年公民。在判断是否给予取保候审许可时,法院会综合考量保证人的声誉、经济实力及其能否有效监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具有较高风险性的案件,法院可能更加倾向于采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担保措施。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阶段的律师费用普遍由委托人自行负担。此乃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之规定,律师应为涉嫌违法者或者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理应由雇佣律师的一方进行支付。至于起诉费用,即诉讼所需之费用,通常由提起诉讼的一方预先缴纳,然而最终判决结果可能会根据胜诉与败诉双方的责任来作出相应的分配。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制度需经具备特定资格的保证人才得以实现。具体而言,此等保证人须遵循以下几项条件:首先,他应当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联性;其次,他应有足够的财力和经济实力来承担起保证的责任;再次,他应当享有人权和民主权利,并且人身自由不受任何限制;最后,他还应拥有稳定的居所及稳定的收入来源。

在我国法律中,取保候审者可以找担保人,但必须依法进行。作为担保人,需要满足财产稳定、有固定住所和收入,与案件无关联等条件,还要提供无犯罪记录和政治权利无限制的证明。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后,才能履行担保职责。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