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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中受贿金额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11.11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295人
律师解析:
受贿罪这一法律范畴内,受贿金额的确立标准相对较为精密且繁琐。
一般的,受贿金额所涵盖的内容包罗万象,包括直接收取的贵重财物、间接由特定关联人物收取的财物以及透过交易行为手段所得的财物,甚至那些以名义股权的形式获取的财物等等。
在此基础之上,受贿财物的种类多元,不仅限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金钱及实物财物,还包含了一些以货币价值计算得来的财富性权益。
举例来讲,当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之时,便充分利用其便利,为他人谋求各种福利待遇,特别是当他们以显著低于市场行情的价格向他人购买房产、车辆等昂贵物品之际,受贿金额就需根据交易当时所在地区的实际市场价格同实际支付价格之间的差异进行精确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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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威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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