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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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之明确规定,针对累犯以及犯罪团伙首脑这类特定人群,不得适用缓刑制度。换言之,若某人被判定为抢劫罪的累犯或者是犯罪团伙的首脑,即便其所应受处罚的刑罚包含于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之中,亦无法享受缓刑待遇。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罚制裁,而无缘获得缓刑的宽宥。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之明确规定,针对累犯以及犯罪团伙首脑这类特定人群,不得适用缓刑制度。换言之,若某人被判定为抢劫罪的累犯或者是犯罪团伙的首脑,即便其所应受处罚的刑罚包含于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之中,亦无法享受缓刑待遇。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罚制裁,而无缘获得缓刑的宽宥。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之明确规定,针对累犯以及犯罪团伙首脑这类特定人群,不得适用缓刑制度。换言之,若某人被判定为抢劫罪的累犯或者是犯罪团伙的首脑,即便其所应受处罚的刑罚包含于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之中,亦无法享受缓刑待遇。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罚制裁,而无缘获得缓刑的宽宥。

我国《刑法》将抢劫罪分为八种严重情况,即便未遂也需承担刑责。其本质在于违反法律,一旦犯罪,无论是否得财或伤人,均属犯罪。因此,加重情况下的未遂行为,法律将依情况给予相应惩罚。

抢劫犯罪中,加重处罚情形包括:暴力闯入住所抢劫、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银行或金融机构抢劫、多次或巨额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假扮军警抢劫、持枪抢劫,以及抢劫军用或抢险救灾物资。这些行为均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