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实施
刑事拘留期间,亲属于一般情况下并不被允许进行探视。
所谓“刑事拘留”乃是指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在针对涉及案件展开调查工作的过程中,在面临法定紧急状况之际,对于现行肇事者或重大
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手段。
在此刑事拘留阶段内,由于案件尚处
侦查阶段,为确保侦破工作得以有效地执行并避免诸如
串供、隐匿
证据等不利因素影响,通常均不鼓励亲友进行探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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