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吕(长治)律师事务所
一、个人简介: 史宇航,山西中吕(长治)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年毕业于长治学院法学系,本学学历,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取得山西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学位。2022年评定为四级律师,2023和2024年两次被市律协评选为优秀律师和优秀工作者。 在校期间曾在本地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一年,自2013年从事专职律师职业近12年,期间办理大小案件近800余件,诉讼经验丰富,实战型律师。在诉讼技巧和案件应对策略方面有扎实功底,善于通过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对案件进行双重解构,非常注重沟通交流,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执业以来获得委托人一致好评。 擅长:民事债权经济纠纷、商事公司股权并购、建设工程索赔、行政拆迁诉讼、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索赔等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曾多次担任和对接服务县、区级政府一级机关及土地、城建、城投等多部门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国有资产划转、区域行政拆迁、企业上市筹划等专项法律业务,现对接服务本地潞安集团、晋能控股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入职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在诉讼和非诉领域业务均能娴熟胜任。 二、典型案例: 1、2018年参与某地区土地行政拆迁、收储专项法律事务,系核心骨干成员; 2、2020年参与某地区煤炭禁采区区域划定专项法律事务,系核心骨干成员; 3、2022年参与某地区国有城投企业区域资产划转专项法律,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代理刘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索赔工程款案件,涉及标的600万元,系主办律师; 5、2023年代理李某股权转让纠纷,成功追回股权,涉及标的600余万元; 6、2024年代理某建设公司索赔工程款,涉及标的2600万元,系主办律师; 7、2024年代理杨某诉某市城建部门拆迁赔偿案件,成功取得赔偿款30万元;
咨询该律师
在取保候审阶段终结之后,倘若该案未能被赋予刑事法律责任或裁决为无罪,则涉事人便不存在犯罪纪录,也就是说他/她将没有所谓的“前科”。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唯有经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审判,才能给任何人均定性为罪犯。此意义上说,只有经过法院的正式判决认定有罪,才会产生前科的概念;而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并不能与定罪画上等号。

当涉及到取保候审阶段之前所经历的拘留期限时,这些时间往往会被纳入刑期的计算范围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那些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他们在判决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之前所度过的拘留时间,将被视作已经实际执行过的刑期。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避免由于审判程序所需的漫长等待时间,给嫌疑人带来不公正待遇。

取保候审程序的主要环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犯罪嫌疑者被执法部门例如公安局或者检察院拘留或逮捕之后,相关的调查机构将会启动初次的调查工作;其次,如果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具备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那么调查机构便有可能向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第三步,法院或者检察院将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最后,一旦得到了许可,法院或检察院将确定具体的担保形式,比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等等。同时,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若已获准取保候审后却未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及时报备,应立即通知负责实施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所有获得取保候审批准者均需遵守特定之规则,包括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市区、县,以及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动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汇报等等。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多出现在刑事司法程序之中,亦即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遭受羁押之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定条件得以充分满足时,方可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实施这样一项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性限制手段。相较于逮捕或拘留等其他强制措施来说,取保候审往往是在审判之前执行施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