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交由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留有“前科记录”的问题,实际上答案并非如大众想象的那般明确。
请注意,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本身并不等同于形成所谓的“前科记录”,然而,若当
案件处理走到最后的阶段,被认定为真正的罪行而接受了
刑事惩罚后,便必然会无法避免地落下个前科。
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便是,取保候审其实是一种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非如
刑法裁决那般的刑事惩罚。
在嫌疑人或被告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这段时间内,
刑事案件的调查、评审、
诉讼甚至审判等流程中,案件仍然在进行之中。
倘若刑事案件经过侦查、评审、诉讼及审判等一系列环节后,被确定是无罪的,亦或是案件被撤回,那自然就不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
犯罪记录。
反之,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最终被联邦法院或州法院判处有罪且需接受刑事惩罚(例如,
拘留、短期监禁、长期服刑等),则会不可避免地留下犯罪记录,即我们常见的"前科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