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仅限于具备公信力与约束力的
民事裁判、裁判裁定及调解书以及需由
法院强制执行的其他法令文书,
当事人才有义务予以履行。
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
强制执行。
关于“何种类型的借据无需经过
诉讼即可直接
申请执行”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探讨的是该借据是否具备
法律效力,是否已经过法院的确认或调解程序,以及是否属于其他应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令文书范畴之内。
若借据仅为借款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未经法院的确认或调解程序,则其并不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可直接申请执行的法令文书之列。
反之,若借据系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或是经法院确认的债权凭证,则其便属于应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令文书,当事人须严格履行。
在此情形之下,如
借款人拒不履行还款责任,
出借人便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总而言之,唯有当借据已成为经过法院确认或调解程序所形成的法律文书之时,出借人才得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若借据仅为私人协议,那么在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责任之际,出借人须先通过提
起诉讼,待法院作出判决或调解之后,方可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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