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恢复执行和解协议无固定期限。
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
申请恢复执行,要在法定
申请执行时效内提出。
2.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
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
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
未规定履行期的,从文书生效日起算。
3.和解协议约定期限,到期未履行,申请恢复执行要在时效内。
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和法律规定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胡向小朱支付
赔偿款。在执行阶段,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小胡分三期支付赔偿款,最后一期履行期限为三个月后。然而,三个月
期限届满,小胡未按约定支付最后一期款项。小朱欲申请恢复
执行和解协议,但不确定是否已过申请时效。
案情分析:1、申请恢复执行和解协议一般需在法定的申请
执行时效期间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本案和解协议约定了履行期限,小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小朱应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二年内申请恢复执行。
2、具体到本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小朱是否能顺利申请恢复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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