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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讨要客户欠款

时间:2024.09.0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970人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未能按期支付相应款项、薪酬、租赁费用以及利息等,或者是未能履行其他金钱性质的债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向其提出支付要求。
因此,当客户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欠款时,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后,或者在客户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形下,向客户提出支付欠款的请求。
若客户仍然坚持拖欠并拒绝支付欠款,则客户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面。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发出律师函、启动诉讼程序等方式,以追回欠款
总而言之,追索客户欠款的时间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后进行,或者在客户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况下。
若客户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债权人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来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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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律师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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