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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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继承人有责任在其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覆盖所有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只偿还与遗产价值相等的债务部分。债权人不能要求已故继承人的亲属代偿债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存在特殊情况。

如果儿子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则在父亲未偿还借款的情况之下,要按照与债权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来偿还借款。如果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作为保证人的儿子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其父的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应支付逾期利息。若父亲作为借款人违约,其儿子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可能需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可诉至法院,法院将判定儿子责任。一旦裁决儿子负责,他必须依判决还款。否则,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房产证上有父子名字,一般与儿媳无关。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视为仅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通常情况下,父亲欠债并不需要子女来还。关于赡养老人,即使父母无法偿还贷款,子女也没有义务承担父母的债务。但如果父亲健在,且子女已有稳定独立的经济来源和财产,子女则无需对父亲债务承担强制性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