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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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家要知道,如果发生了那种法院都判过了的大事儿,咱们当事人就得乖乖照着做,当然,还有一些特定的文书也得我们去跟法院打交道,比如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等这些。要是有人不想干活儿,债主们就有权利去法院告他。还有,如果有一方不想遵守和借条有关的法律义务的话,另一方也是完全可以去找法院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五十七条明文规定,若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宣告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其效力不受保护,则行为人通过此种行为所获取的任何财产,均应全数归还;若无法归还或无须归还的,则应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价值补偿。在借据被裁定为无效的情况下,依照上述条款,借款人有义务将因无效借据而获得的财产,也就是借款本金,如数归还给出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百五十三条以及第一百五十四条所阐述的规定,法院有权利宣布借据失效的情形主要涵盖但并不仅仅局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借据上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这些违规条款直接导致了此次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其次,如果借据上的内容明显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最后,如果借据是在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恶意勾结,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达成的。

若借贷协议被判定为无效,则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便归于无效,当事人双方无需依照此份协议承担任何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任何被宣告无效的协议,其效力自始即丧失,当事人无需履行原有的合同责任。由此可见,倘若法院裁定借贷协议无效,由于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依约执行合同的必要条件,因此也就不会出现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

若出现借条不被认可为有效的情况,难免会在法院做出判断时对借贷关系进行重新评估。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倘若发现判决结果存在重大失误,例如关键证据被篡改、适用法律有误等情况,都应及时提出申诉。若经查证,判决确实存在问题,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法规,启动再审程序,以期纠正错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