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包含了几点重要的方向:首先,按照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四十三条说,借款合同就像做生意一样,要想获得法律承认,必须得满足这三点儿:签合同的这个人,他要有能够这种大事情的能力,也就是民事行为能力;然后得保证他签字的时候可不是随便敷衍的,他得真心实意地同意;最后,不能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里的硬性的东西,也不能损害社会大众的道德观念。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轻微违约不影响合同核心权益的除外。比如在商品销售中,如果交货稍晚但质量和数量达标,且没有给买方造成重大损害,就不构成根本违约,也不会触发合同解除。

公司注册后就成了独立的法人,可以自己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公司可以独立签订合同、运营,股东只需要以出资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的资产和股东的财产是分开的,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让商业活动更稳定地进行。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力有以下这些:1.恢复原状,也就是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样子;2.采取补救措施,把解除合同带来的损失弥补上;3.赔偿损失,对因解除合同受损的一方进行经济补偿。不过,合同解除并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像是仲裁或法院管辖这类条款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签合同的时候,各方都要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得知道自己在干啥,并且要承担对应的责任和权利。合同得是双方自愿的,平等的,没有欺骗和强迫。合同里的内容得合法合规,不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借款的金额、还款的方式、期限和利息这些主要条款,都得在合同里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