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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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之规定,保证合同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倘若主债权债务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则保证合同亦须宣告无效,但须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因此,欲使欠条上的担保人效力处于失效状态,可尝试通过证明主债权债务合同系属无效而推动实现之目的。若经确认为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且债务方、保证人及债权人均存在故意或过失行为,则应按各方所负有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假如你想让欠条公证无效的话,通常情况下得先证明这张欠条里头包含的内容或是签署方式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况。这里我给你列出来一些,按照咱们中国的民法典来看,要是这张欠条的成立完全就是靠着假的真心实意来的,也就是说借款人跟出借人之间其实根本就没啥真正的借贷关系,只是为了别的什么目的才搞这么一出儿(比如躲债,转移财产之类的),那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无效的。

在处理司法案件过程中,当公安机关发现涉及贷款协议的相关内容存有违法或违规情况,亦或是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的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可判定此类贷款协议无效。一旦被判定为无效,根据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此项贷款协议将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若发现贷款协议存在以上所述的无效情况,便有权依法对其作出无效认定。

一般而言,欠条常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应的借贷证明文件,然而,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欠条则有可能失效:第一,欠条所载条款与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相悖,如触及赌博、非法借贷等违法违禁活动;第二,欠条系在受欺诈、受到恐吓威胁或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之下订立的;第三,欠条中的承担责任方并不具有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第四,欠条所涉事项已超出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导致债权人失去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胜诉机会。

在法律上,借条的有效期指的是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要是借条上写清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算,总共三年。这就意味着,债主必须在三年内去法院起诉,不然可能就会因为超过时效而不能合法地讨债了。所以,及时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