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明文规定,若有人未经授权就擅自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明确规定为专营、专卖或限于特定买卖之物品,从而搅乱市场经济正常运作,
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附加罚款或者单独
处罚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若案情格外严重者,可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惩罚,另外还需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贩
卖烟丝这一行为便属于未经授权而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为专营、专卖之物品的范畴,若此种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干扰,依据上述法律条款,
当事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
刑事制裁。然而,具体的
量刑结果仍需综合考量整个案件的诸多细节,如被告人的
犯罪初衷、实施手法、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是否存在悔过自新之意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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