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遇到曾经的好朋友起诉你欠他钱没还,你得在收到传票的那一刻算起,抓紧时间写个答辩状提交到法官那里去。这个答辩状里,你要把自己的名字、年纪、出生年月、性别、哪村哪户,还有目前在哪儿上班、家住在哪里之类的都详细写清楚。假如你是公司老板或者其他有头有脸的人物,那还得交代一下公司名叫啥了、公司地址在哪里、法人或者主要领导的名字叫什么、具体职位以及他们能找到你吗这些信息也别忘了。

要想让你的官司能打起来,必须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你得跟这个事儿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其次,要有个明确的被告给你告;第三,就是你得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据来证明你的理由是正确的。最后,这个案子还得在法院允许的民事诉讼范围内,并且归属他们管才行。如果你遇到了欠钱不给这种事情,而且以上这些条件都满足的话,那就放心大胆地去起诉。

要是别人欠了你钱却不还的话,那你就得找警察叔叔帮忙。首先,你得把你的那份“投诉书”(其实就是起诉状)给打印出来,然后再根据被告的数量多印几份。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手头功夫不够,或者实在是不会写这个东西,也没关系,你可以直接跟警察叔叔说,让他们帮你记录下来,然后告诉被告们这件事。如果被告还是不肯还钱给你,那你就可以去找警察叔叔申请执行,这样他们就能强制被告还钱给你。

要是你对地方法院第一回判你的结果有异议的话,那从收到判决书那天开始算,十天内你都还有机会去找上头的法院上诉。所以要是你借出去的钱别人没还给你,然后第一次打官司的时候法院又说这个案子他们不受理,那你就得赶紧去上诉了。

假如借款的那个人赖账不肯还钱,出借的你就可以直接找个律师告他。不过别急,告状前先得确认下你就是那个债权人,借款的对方才是债务人,然后你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你们确实有过这笔借款,而且金额也得对得上。还有就是这个官司得是法院能管得了的那种。法院处理这种民事纠纷的时候,如果觉得适合调解的话,他们会先试着调解看看。如果你愿意接受调解,那就跟借款人一起商量着怎么把欠款给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