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未获得
批准逮捕并不必然等同于获得
保释等候审判。
保释等候审判为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特定的条件下能够暂时免受
拘役,但依然需要承受来自
司法机关的监管及控制。
未获批准逮捕,通常是由于检察院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案件事实尚不明朗、
证据匮乏或不符合
逮捕的法定条件,故而决定不对该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
这种情况可能源于案件情节相对轻微、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较轻的
刑罚或者存在其他不宜进行逮捕的特殊情形。
然而,这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必定能获得保释等候审判,是否给予保释等候审判还需依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判断。
若案件满足保释等候审判的条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内容,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获得保释等候审判。
反之,若不符合保释等候审判的条件,则可能会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如
监视居住等。
因此,未获批准逮捕是否会导致保释等候审判,必须结合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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