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严谨的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于
取保候审期间并无任何
违法乱纪行为,则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应当凭借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所开具的终止取保候审之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已缴纳的
担保金。
请注意以下步骤: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确保其自身行为均符合取保候审期间的有关规范。
2.获取已终止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
此类文件一般由负责执行
取保候审程序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正式出具。
3.务必携带终止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亲自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手续。
4.在银行柜台前,有礼貌地向工作人员解释来意并出示上述相关法律文书。
5.在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仔细核实无误后,将按照本行内部规定办理退还
保证金的相关手续。
6.最后,即可顺利领回已退还的保证金。
在此全过程中,银行及其员工将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确保保证金的退还安全、尊重法规且合规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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