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依据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通常会被送到当地的看守所羁押。看守所是专门用来关押已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违法犯罪分子,以及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罪犯的地方。在这段时间里,公安机关要依法公正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和调查。

刑事拘留后,嫌疑人一般会被送到看守所,这是个专门关押被捕和被拘人员的地方。刑事拘留是公安和检察机关在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刑法诉讼程序法》第85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拘捕嫌疑人之后,必须要立刻将其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而看守所则是专门负责对依法被逮捕以及刑事拘留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管的重要场所。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人员会被送至看守所进行关押和监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移送看守所羁押。看守所专为未定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设立,与监狱性质不同。监狱是对已判决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场所。因此,刑事拘留后通常送往看守所,而非监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刑事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移送看守所进行羁押。看守所是依法羁押被逮捕及刑事拘留罪犯的机构,隶属于公安部门,确保被拘留者依法受到看管,维护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