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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起开设赌场罪六种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2.17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933人
律师解析:
涉嫌犯下开设赌场罪的六个具体类型分别包括:1.以追求盈利为目的,提供可供他人实施赌博活动的各式平台设施及用具;
2.同样以谋取经济利益为动机,建立各类赌博网站并接受大量投注;
3.以运营获利为初衷,利用网络技术、移动通信终端等手段来传播赌博影片及相关数据信息,并以此方式组织开展赌博活动;
4.以获取经济收益为主要目的,提供与赌博活动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例如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等;
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在赌博网站中担任代理人角色并接受投注;
6.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环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任何涉及上述六种情况的行为均有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从而遭受法律的严酷制裁。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刑罚
因此,对于任何涉及上述六种情况的行为,都应引起足够重视,以免触碰法律红线,遭受法律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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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晨骋律师

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

顾晨骋律师,任职于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坐落在盐城市政府东侧的金融城,是近几年盐城唯一一家实现以盐城为中心,向外辐射发展的律所,目前已成立和兑律所南京分所、响水分所等。2023年7月,律所完成盐城市首家海外律师服务点的设立工作。 顾律师除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之外,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目前担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盐城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盐城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是极少数掌握多种能力的复合型律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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