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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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要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已达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之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犯罪主体。同时,各类法人及非法人团体亦有可能成为本罪的承担主体。然而,无论何种情况,犯罪主体都必须是出于故意而实施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涉案金额须达到法定标准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抢劫罪的主体范围较广,达到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均可成为犯罪主体。无论身份如何,只要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夺取公私财物,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抢劫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认知或控制自身行为,且经过法定鉴定确认,可免除刑事责任。

抢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抢劫罪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实施了什么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对于年满14周岁的个体来说,只要触犯了抢劫罪,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主体需要年满十四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于十四至十六岁的犯罪者,无论情节如何,都需要承担责任。在认定时,需要考虑是否达到法定年龄和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是否能够认知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并理解其后果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