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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还需不需要审

时间:2024.07.31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092人
律师解析:
在现行的刑事诉讼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有别于我们常说的审判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主要发生于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三个关键阶段,当合适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达到既能保障其人身自由又不出逃以逃避侦查和审判的目的时,公安机关有权实施此项措施。
取保候审的核心目标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逃避法律责任的前提下,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行事,例如准时出席法庭、配合调查等。
在决定是否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时,需综合考虑可能判处的刑罚、社会危害程度、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羁押期限等多方面因素。
一旦决定采取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不得与特定人员私自接触等。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处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尚未正式进入审判程序。
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非审判程序的组成部分,而仅仅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未被羁押的情况下,也能顺利地接受法律程序的处理。
审判程序则是在取保候审结束后,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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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伟律师

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

一、核心信息 姓名:杨新伟 职级/头衔:主办律师 所属律所: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 主要执业领域: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刑事犯罪、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商事纠纷及非诉业务等 二、专业背景与资质 教育背景:毕业于山东大学 工作年限:拥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执业经验与专长 杨新伟律师为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在多个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 1.民事领域:代理数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及民间借贷等案件,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细致的庭前准备,多次为委托人争取到满意的判决结果; 2.刑事领域:专注刑事辩护,曾为多个当事人成功争取缓刑、不起诉等有利结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综合法律服务: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商事纠纷及非诉业务等方面亦具备丰富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四、执业理念 杨新伟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青年律师的热情、执着与责任感,坚持用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委托人,致力于通过专业、严谨、全面的法律服务,尽己所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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