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保险理赔申请而引发的
诉讼,其适用的法定
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
然而在涉及人身保险方面的案件中,诉讼时效则需延长至五年。
我国现行《
保险法》明文规定,此等期限应自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首先,关于
遗嘱纠纷的诉讼时效,其起算点为
继承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若自
继承行为发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将不再允许提
起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获悉或应当获悉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遇法律另有规定之情形,则依其规定执行。
然而,若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
民法院将不予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其次,关于
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在一般情况下,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2年,且通常自该方知悉或应当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通常为5年,同样自知悉或应当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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