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您的汽车不幸遭受洪灾所带来的巨大冲击而丢失,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必须依照合理时间内进行理赔工作,在收到
被保险人递交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对此次事故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范围进行严谨的核实与认定,并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以
书面形式及时告知被保险人。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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