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可授权多少人数在法律领域中的规定中,被委托人代理诉讼的人数上限为两人。参考现行法律规定,众多当事人及法定代表人均可委任一名或是两名代理人来参与诉讼程序。同时,下列人士亦有可能被委托人选为诉讼代理人:首先是具有执业资质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者,其次则包括当事人本身的近亲家属或雇员,最后是根据当事人所居社区、所属单位乃至相关社会团体的推荐而获得认可的公民。

这个行为不局限于特定的人,只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也就是说,能够自己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都享有委托代理的合法权利。

破产管理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这一委托具有法律效力。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核心,需要全面管理和处置破产财产。为了高效完成任务,管理人有权指派法律专业人士介入诉讼,以应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纠纷。这样可以保障破产企业和债权人的权益,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方面,是考虑诉讼的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另一方面,又是对委托代理人人数的限制,这种限制,既不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又有利于诉讼的进行。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都有权委托代理人,他们委托谁为代理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按照他们的意志自由决定,所以委托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