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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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动产抵押业务自签署协议即具法律效力,贷款质押中抵押权自协议生效设立。但未登记的动产抵押对善意第三方无约束力。特别规定,即使未完成登记,正规交易中以合理价格购得抵押财产的买家不受原抵押协议影响,不受其设定的风险限制。

动产抵押权生效时点因抵押物不同而异。对于无需登记的动产,抵押权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而汽车、船舶等需登记的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因此,动产抵押权的生效时间取决于抵押物的性质及是否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不动产抵押生效需满足条件:抵押登记是必须的,如正在兴建的建筑物需经过确权登记手续确立抵押权。对于同一抵押财产有两位及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情况,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法定顺序清偿:已登记按登记先后,已登记优先于未登记,未登记按债权比例分配。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可登记担保物权。

不动产抵押权生效需满足: 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签订,协商一致形成有效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主合同有约束力,且需书面签署。 但抵押权确立还需办理登记手续,未登记则抵押权不成立。 因此,确保合同合法、真实,并完成登记,是抵押权生效的关键。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动产抵押登记是否才生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