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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下如何分割财产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81人
律师解析:
依据维护无过失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若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涉入重婚罪行,该方将被视为过错方,在此情况下,财产分配应向无过错方倾斜。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条款,具体操作应遵循下列基本准则:
1.男女平等等列原则。
即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事宜时,夫妇双方在共享财产的掌控权和分配权上具有同等权利。
2.优先顾及孩子与妇女利益。
举例来说,可考虑在财产比例分配上适度倾向于女方。
3.保障无过失方的利益。
当一方因对方的行为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不道德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情况发生时,无过错方可提出离婚损害索赔要求等。
倘若有确切证据证明其配偶存在不忠行为,则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将会有利于无过错方,使得财产分配向其配偶方向倾向。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不在离婚财产分割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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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当事人如果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与对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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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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