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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警察构成什么类型的违法行为

时间:2024.09.18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145人
律师解析:
倘若一个人侮辱警察被视为构成侮辱罪,那就属于刑事违法犯罪的范畴了。
首先,在事实上,以暴行或者其他某种方式公然对警察进行侮辱,其情节相当恶劣者,将会面临三至七年内的有期徒刑拘役、监管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侮辱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第一点,从最基本的角度看,该种犯罪侵犯的主要乃是他人的人格其客观要件主要表现在以强制性手段或其他诸如言论等方式公开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
再者,就主体条件来看,此种犯罪的实施主体通常是任何人,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此类犯罪的行为人
最后,从主观方面观察,该犯罪主要表达为直截了当的故意心态,同时具备贬低他人人格及破坏他人名誉的明确意图。
至于间接故意以及过失的情况,则不能视作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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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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