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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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民去世后的土地权属,两种情况需区别对待:个人单独分配的土地,村委会有收回权;家庭共有的未过确权期土地,遵循法律程序由家族成员继承。集体所有土地归村集体,由村集体组织或村委会发包;涉及多个集体组织的土地,分别由各组织或村民小组负责。

协商、调和、仲裁及诉讼。1、协商:当合同各方在保持友好关系的前提下,彼此协商处理纠纷,此乃最为理想之方式。2、调和:若合同各方可商议未果者,经申请后可由相关机构派员进行调和,例如某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时,可请求上级机构出面协调。

协调,和解,仲裁以及司法程序。1. 协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下,协商以寻找纠纷的合理解决方案,这被看做是最佳的处理方式;2. 和解:若合同当事人均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并协商一致,他们可以选择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协商处理、调解商议、仲裁程序和法律诉讼。具体而言: 1、协商解纷:在双方以诚信为本的基础之上,凭借互相理解,共同协商解决矛盾与纠纷,这无疑是最佳的处置之道; 2、调解英明:若各方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寻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第一种方式是协商,即合同签订各方基于互尊互谅的原则,通过各方积极努力沟通协调,共同解决纠纷问题,这无疑是最为理想且高效之举。其次,调解也是一个备选方案。若合同当事人没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他们有权请求相关权威机构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