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诉讼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时间:2024.06.29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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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
拆迁补偿诉讼被视为一种特殊的
行政诉讼类型。
行政诉讼主要是因
当事人认为由国家行政机关所作出的
行政行为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向人
民法院提出的
诉讼请求。
依据我们国家的《
行政诉讼法》有关条款内容,人民法院将依法受理普通公民、
法人或其它社会团体,因其所遭受的来自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其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而提出的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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