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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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的案件性质事实上,并非如此,诬告陷害乃属公诉性质之案件。关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其一是仅在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流露需求后,方能启动诉讼程序,且须经由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受理的案件;其二是被害人持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其三则是被害人拥有确凿证据,但侦查机关却未予追究的案件。

中国部分自诉案件遵循"告知处理"原则,仅限侮辱、诽谤(未涉及重大社会公益和国家利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及虐待等四类罪名。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严重侮辱或诽谤影响公共利益、暴力干涉致人死亡或虐待致死,将不适用告知后处理,需依法严惩。

属于自诉案件的一个类型,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可以的,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对于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具有反诉权利,可在诉讼过程中对自诉方发起反击。这种情况下,法律程序需遵循自诉事件相关法规。反诉定义为在现有诉讼中,被告对原告提起的新请求,该请求与原诉关联且独立,由受理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