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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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家长赠予的房地产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若赠予合同明确指定给予一方配偶,该房产将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妇间的其他书面协议,如对赠予财产的特殊约定,需依据合约条款执行。

离婚后复婚,原已分割给对方的财产在法律上视为对方个人财产,归其独有。即便再次结婚,原配偶分得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受影响,保持独立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享有和主张。

结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一般按所有权归属处理,非夫妻共有。但若在婚前购置房产者无实质性投入,拆迁补偿款归个人所有。特殊情况中,如配偶因安置政策享有部分产权、婚后共同改造或继承父母房产并参与建设,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财产归属需综合考虑各方权益和贡献。

婚前购房实践中,全款购置的房产归购买者个人所有;贷款购房若仅以一方名义登记,婚后双方共担贷款和增值部分,这部分将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即使房产名义上仍属一方,实际权益中包含了合作成分。

婚前取得的财产通常归个人所有,即使婚姻期间也不例外。除非有明确婚前协议,否则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为共同财产。财产归属的关键看所有权何时确立,如婚前赠与或继承的财产,无论何时实际分配,其所有权在婚前已定,仍属个人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