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文规定,当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接受
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无违规情状且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各项要求时,在取保候审期告终结之际,他们便可凭借着解除了取保候审状态的官方通知或是法律文书,前往相应的银行机构领取退回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这就意味着,只要在取保候审这段时期之内,被取保候审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并未触犯任何与取保候审相关的规定,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案件审理完毕之后,便有资格
解除取保候审的状态,同时也能够领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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