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在合情合理的理赔请求之下,保险公司仍旧予以回绝,保险
消费者便可借助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所明确指出,当保险消费者刻意规避或未能尽到保险合约所规定之职责,进而酿成
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则有权利依照相关法令拒绝承担相应的保险
赔偿责任。
然而,若保险消费者能够凭有力
证据证实其个人资质完全满足投保之需求,且事故的发生均触及
保险合同所设定之范畴之内,那么保险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力拒绝赔付的。在此基础上,保险消费者亦能尝试透过
仲裁或者提
起诉讼等途径来化解纷争。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保险消费者拒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或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的赔偿、给付等义务;
(二)通过虚构保险事故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保险金、给付或者变相骗取保险金、给付;
(三)没有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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