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婚后父母赠予儿子的房产,是否归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赠予儿子的房产,是否归属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97人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父母为其子购置房产是否算作夫妻财产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与探讨:
首先,若父母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其自身名义之下,那么该房产应视作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父母同样全额支付购房款项但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子女的配偶名下的话,此种情况下,该房产则视为女儿女婿的共同所有物;
接着,若父母全额支付购房款项且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及其配偶二人名义之下,那么该房产便会被看作是子女夫妇的共同拥有物;
此外,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而且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其自身名义之下,那么房产的所有权以及房屋债务都应由子女夫妇双方负责承担;
另外,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而且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其自身以及子女配偶二人名下,此时,房产的所有权以及房屋债务亦应由子女夫妇双方承担;
最后,若双方父母共同承担了购房款项且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其自身名义之下,在此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应当按照各父母的出资分割比例来进行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