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所涉及到的
财产分割问题上,子女并非合法权益主体并无介入相关事务的权利。
实际上,这部分财产无疑属于夫妻之间的
共同财产,应交由这对夫妇依照
法规自行进行分配,其他人则无权过问或干涉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
夫妻共有财产系针对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内产生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财产制定而成,这些财产被认定为夫妻的
共有财产,自然归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而夫妻对于这类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与管理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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