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龙(海口)律师事务所
河南豫龙(海口)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经海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坐落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天邑国际大厦 12 楼。此地与万绿园相对,隔海遥望海甸岛,风光旖旎,交通便捷。 作为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总所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我们秉持和发扬总所“权利的守护者,价值的推动者”的平台运营理念,抽调精英力量组建而成。 本所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包括 10 位执业律师和 5 位实习律师。其中博士研究生占比 20%,更有多位律师同时拥有医师执业证书、建造师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专利代理人证书等与法律执业资格证的复合专业资质。 我们专注于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是海南省“百所进千村”模范律所。始终坚守德行第一、诚信为本的原则,热心公益事业,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义务法律援助。 在业务领域上,我们涵盖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保护、建筑工程与房地产、金融证券等多个专业方向,以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 未来,河南豫龙(海口)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总所的优良传统,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为海南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成为客户信赖的法律服务合作伙伴。、
咨询该律师
严重触犯此罪,个人最高可判三年徒刑并处罚金;情节恶劣者,刑期延长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必付。团体犯罪则团体罚金,高级主管及主要责任人同责受罚。

严重触犯此罪,个人最高可判三年徒刑并处罚金;情节恶劣者,刑期延长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必付。团体犯罪则团体罚金,高级主管及主要责任人同责受罚。

非法制造及出售伪造发票罪,触犯发票管理法,涉及私自复制、篡改不适用于退税抵扣的发票。个人犯罪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罚款一至五万;恶劣情况下,刑期可达七年,罚金五至五十万。单位犯罪则严惩并按责任追究,除罚款外,还会针对领导和相关人员执行相应处罚。

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位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个人既包括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亦包括没有营业执照的其他个人。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主观方面:故意。客观方面: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