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离婚前签署的财产协议还具有效力吗

离婚前签署的财产协议还具有效力吗

时间:2024.09.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婚姻双方在签订财产协议时,只要能够明确展现出双方的真实意愿,且不触及任何法律上的禁止条款,那么这份协议便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规定,对于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个人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双方有权自由协商是否划分为各自所有、共同拥有或是部分属于彼此、部分共同所有等多种形式。
这种由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做出的协商约定,对于他们自身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中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