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法官会考虑很多因素。首先要看债务是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愿,是不是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如果债务超过了日常的需求,那么债权人就需要证明这个债务是用于共同的生活或者经营的,或者是双方都共同确认的。

夫妻共有财产的转移,就是有人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共有财产给用了、卖了或者抵债了,结果共同财产变少或者没了。这种行为包括隐瞒、藏匿财产,低价卖婚内资产,伪造债务等等。要判定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转移,得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要有证据证明是故意的;第二,这个行为得发生在婚姻期间;第三,得真的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

民法典对于个人婚前购买并持续使用的医疗保险归属并未明确。若婚后仍用家庭资金分担保费,可视为共同财产;反之,如配偶单方购买或婚前已付费的保险,不涉及夫妻共有的经济利益,法律上不属于共有财富。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范围如下:(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妇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排除明确单方所有的部分)。所有这些在法律上视为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