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李丹律师,男,厦门大学法学院毕业,本科学历,福州人,可以用福州话流利交流,现为福建本土知名的老牌律所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李丹律师自2010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依据其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应用高素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实务能力,办理了2000多件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谈判席均展现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 李丹律师具备丰富的民商、刑事、行政、仲裁等多专业知识背景,是位业务范围涉及多领域的复合型律师。一直以“诚信、专业、严谨”为工作作风,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准则,以“避免法律风险、护你合法权益”为己任,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李丹律师常年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参与处理了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务管理,熟悉现代公司的运作机制,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能够提供相应领域的法律服务;擅长业务:担任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承办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及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对知识产权、互联网法律、高新科技法律规制之相关问题也有深入研究与丰富的处理经验,代理过多起涉及工业产权侵权、计算机取证等疑难问题的案件;执业以来,凭着扎实的法律知识、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和仗义执言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赢得了最大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始终秉承“为当事人谋最大利益”的理念,在法律的职业道路上执着前行。 李丹律师认为,真正的法律,没有贵贱之分,它能将每一个人或法人组织还原成一个平等的公民或组织实体。因此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不要等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才想到律师! 特别提示: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 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是我的追求! 执业机构: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浦上大道216号万达广场C区1号楼20层 为减少异地办案的劳顿,节约人力、物力及财力,提高办案效率,本律师愿为全国律师朋友及当事人提供在福建省全部市县办案时提供协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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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的涉案流水要是达到了七十万元,一般来说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刑罚,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来确定。要是有自首、立功或者认罪悔罪等表现的,就有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并伴有十八万元诈骗金额的情况,犯罪者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具体的刑罚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嫌疑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由于涉案金额较大,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事责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在案件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也可能被课以罚金。至于具体的刑期,则需参照犯罪情节的轻重、犯罪者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值得注意的是,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量刑标准,都需要由法院经过全面审查后作出裁决。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规定了一种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罪名。该罪责要求被告人必须对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存在有清晰的认知,并在此基础上,为其犯罪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信传输等在内的各项技术支持服务,或向犯罪分子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活动。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可以附加罚金或单独进行罚金的处罚。在实际判决中,针对此类案件,法院会全面衡量犯罪涉及的金额、具体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如果涉案流水高达五亿元人民币的话,那么其情节将被视为是特别严重的情况,有可能因此而受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