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权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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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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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转让权,系指著作权人能够将其著作中原有的全部或者特定领域的
财产权,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转让予其他权益主体的
法律行为。
此种转让现象得以进行的方式繁多且灵活,既包括通过市场交易(如买卖)、非市场交换(如互易)、无偿赠送(如赠与)抑或是遗赠等各种形式实现。
负责转移
著作权的权利方被称之为“出让人”,而接受该项赠与的另一方则被定义为“
受让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那些允许著作权合法转让的国家和地区,仅限于著作权中涉及到的财产权可以发生流转,而著作人格权这一类人身属性强烈的权利是不被允许进行转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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